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三亚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携带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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