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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紧急求助!!!
  •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 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紧急求助!!!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原广东民族学院)美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前身是广东民族学院。它坐落于广州市区的天河石牌高校区,是一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内树木葱茂,环境幽雅,与风景秀美的天河公园相伴,是求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万余人。设有21个系(部),7个研究机构,44个本科专业方向,涵盖文、理、工、经济、管理、教育等六大学科门类。学院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教授、副教授266人。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或客座教授。

美术学院创建于1998年,是一个美术与设计学科设置齐全的学院。在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700余人。是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的新兴学院,教学、科研、设计、管理等条件优越。学院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综合的学科优势与艺术教育体系的结合下,优势互补,有利于艺术设计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人文精神和创造性的优秀人才。

美术学院办学定位:培养艺术设计精英与高素质的教学应用型美术人才。在教学内容中注重技术因素与艺术因素,使设计教育超越单纯艺术的范畴,确立集技术、艺术、经济于一体为核心的教学方位,实现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美术学院拥有6000平方米全新的“福慧美术楼”和一个1000平方米的“福慧美术馆”。设有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艺术设计、动画、美术学四个国家目录专业。其中装潢与工艺教育分装潢教育、工艺教育方向两个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目录下设环境艺术设计、媒体艺术设计、形象设计三个专业;动画片专业目录下设影视与游戏动画片方向;美术学专业目录下设综合美术与设计方向。

美术学院投资近五百万元建立了700平方米的专业实训室。它们分别是影视广告动画片和非线编辑实训室、摄影广告实训室、漆艺实训室、陶艺与雕塑实训室、形象设计实训室、数码与丝网印刷实训室、演播与摄像制作实训室、琉璃艺术与首饰设计实训室。实训室配备有世界上顶尖现代化设备。

跨国界合作办学和研究生教育有新进展。学院于2008年初申报硕士研究生招生,绘画材料与装饰艺术、色彩学与民俗文化、书法教育三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正在待批。与英国威尔士大学联合招收本科生,进入了洽谈签约的实质性阶段。

美术学院教师中有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11名,其中有省内外知名的中青年画家、设计师,有在国内外有一定声望、治学严谨的学者,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梯队。近些年来,他们获得多项国际、国内大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专家、学者受聘为我学院客座教授。

美术学院学生就业率达99%,毕业生主要在广州市及珠江三角洲就业,他们在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研究设计院(所)及文化文艺、新闻出版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上为繁荣我国的艺术与设计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一、2008年招生专业简介

2008年,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面向全广东、江西、湖南、山东、湖北、陕西六个省份招生。招生专业有多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形象艺术设计专业、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动画专业和美术学专业。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二、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素描》 、《色彩》

招生省份

湖南省

山东省

陕西省

湖北省

江西省

报名时间

2月17-18日

2月28-29日

3月2-3日

1月10-11日

3月3-4日

考试时间

2月19日

3月1日

3月4日

1月13日

3月5日

考试安排

上午8:30-11:30考《素描》, 下午14:30-17:30分考《色彩》

报名和考试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山东省潍坊市潍坊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工程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江西省南昌市

实验中学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考点报名及考试。所有考生限选取一考点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2、我院在山东维坊、江西南昌,湖南长沙、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地设立考点。上述考点所在省(市或区)的考生必须前往所在考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三、录取办法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录取生由我院签发入学通知书。

四、录取原则和办法:

1、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

2、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专业、文化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占60%的名额,文化成绩占40%的名额,分两条线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分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各科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于四月下旬寄出,此前有关成绩的咨询事宜均不受理。

学院网址:

点击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0-38256713、38265503

联系人:覃老师、陈老师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二OO八年一月八日

这是我在我们学校的网页上拷下来的,不过这是上一年的资料,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或者你真的可以打个电话给学校那边问问,我不是美术学院的,不过是你的师姐,嘻嘻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一、春季高考招生类型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中职生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共三种类型。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学校招生代码:学校全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院校代码:12046(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单独代码72046)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单独代码(72046),单独划线。

(三)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学生宿舍住宿费为1100-1500元/学年。

(五)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高职3+证书专科中职生类、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招生类学生,转学或转专业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如我校春季高考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报考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报名参加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美术类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术科对应科目的统一考试;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报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2.报考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需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见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表3)。其他招生专业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对应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注:考生必须先确定中职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关。

(三)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2. 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1.依据本人成绩和意愿,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

)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4月7-10日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

2.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①了解成绩及排位;②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③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④拟定志愿表草稿;⑤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二)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

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依据本人意愿,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并确定后无法修改。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中职毕业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填报只能1个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

2.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中职考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方式(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考生)”、高职专业学院“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三种考核方式中进行报考;

3.报考材料上传

中职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包含:

①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见附件中职学籍证明-自主招生报考证明材料模板),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的专业需上传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含封面及内页),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的专业需上传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②上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的考生提供);

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无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并须签署推荐意见,扫描电子版。

4.考生资格审核。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依据招生章程相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5.报考资格审查查询。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6.缴交试考试费。考生务必于规定报考时间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交考试费流程,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五、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一)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序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考生的分档分数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按照粤教考函〔2018〕77号执行,各类录取分档依据为考生排位。

(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役士兵招生)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退役士兵单独划定最低录取线。

(三)面向中职生的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考核方式及招生录取规则

1.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含高职专业学院)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学校自行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职业技能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采取线上技能考核或面试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技能知识、职业素质、实操能力、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3.录取办法

①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排序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高职专业学院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 40%)。

②我校采用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③中职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4.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①考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②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

③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的招生录取。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四)面向中职生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获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本校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本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相对口自主招生专业。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院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各工作环节。针对不同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做好自命题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体检要求

(一)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三)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分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资助学生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三)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十一 、其他事宜

(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二 、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春季高考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三、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0-34874086;84731206

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1号楼2楼1219室) 邮政编码:511483

招生网址:

关注微信:\”番职招生”微信公众号

关注小程序:\”番职招生”小程序

招生邮箱: 12046@gzpyp.edu.cn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子邮箱: jwb@gzpyp.edu.cn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成立于2002年4月,是广州大学为实现多元化办学,通过引进社会力量而设立的一所具有公办民助性质的专业学院。200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教学上受广州大学监管。

第四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招生工作,是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广州大学领导下,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招生政策。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使用由教育部颁发的独立招生代码,代码为:1261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六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长、招生办公室三层管理和负责,由宣传策划部、招生拓展部和各系部的相关人员配合完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

第八条 主管院长具体落实和执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招生方案,并负责指导招生办公室、招生拓展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按学院的总体招生方案制订落实具体的招生工作计划;与广州大学、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的日常联络;将招生工作中的问题提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协助接待来学院参观的学校、考生和家长等;协调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专人负责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回答招办邮箱和QQ群的问题等;为在外招生的工作人员提供邮寄宣传资料等后勤工作;高考录取期间,负责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工作结束后,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寄出、不报到考生注销工作等。

第三章 办学层次、毕业文凭及录取批次

第十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08年招收全日制大学本科(标准学制四年)、专科(标准学制三年)两种层次的学生,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满足毕业条件的,颁发“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毕业证书,以“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具印。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本、专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线、第三批专科B线,其他省份参照该省份的要求)录取,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执行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广东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四条 录取对象:

1、本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文科、理科、美术类)且成绩达到第二批B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及海南、湖南、江西、广西、福建、陕西、山西、四川、重庆等省市参加普通高考且成绩达该省招生办规定的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专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文科、理科、美术类、音乐类)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录取广东参加“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果报考本学院各专业的考生人数与计划数不吻合,学院可以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六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分类录取。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提档考生的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结合个人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调剂录取与退档原则:对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并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考虑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部分艺术设计专业可以兼招普通类考生。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艺术传媒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部分计算机类专业对色盲考生有限制,具体要求请详细参阅专业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新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执行经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点击

“收费标准”,查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1、本科层次专业:艺术类、数字媒体等专业的学费为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16000元/学年,

2、专科层次专业:艺术类、动漫设计、多媒体设计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学年,计算机、电子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13000元/学年。

3、普通四人间的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带空调四人间的住宿费为1700元/学年;

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将颁发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院还设有夏洛奖学金(奖金金额为该生全年学费)及其他单项奖学金。有关奖学金的细则请登陆

查询。

第二十六条 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相关助学贷款规定的,学院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办理,但审批权在银行(贷款标准6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八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各专业的详细介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二OO八年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

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网站及招生网站:



3、联系Email: enroll@sise.com.cn

4、咨询电话:020-87818781、87818068、87818098、87810097

5、学院传真:020-87818808、87818000

5、招生监督电话:020-87818918

6、通信地址:广州市从化太平镇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从大道13号(邮编:510990)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修改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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