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交流合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四)电视剧处。承担全省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全省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负责引进电视剧的初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执行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全省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七)媒体融合发展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
(九)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十)规划财务处。研究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一)公共服务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承担相关扶贫工作。
(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
(十三)从业人员服务处。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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